舷梯式跳板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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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绞车在使用时的规格和应用要求

2022-11-09 02:10:31

1、绞车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。其规格净高不低于2.0米净宽为2.4米,净深为2.0米。沿空送巷巷道根据巷道的实际情况而定,以不影响安全操作为原则。

2、绞车施工尽可能采用风镐掘进,根据巷道的不同支护型式可采用木棚或工字钢棚支护。顶板完好时采用锚网支护,顶板破碎时采用架棚支护

311.4KW小绞车基础均要采用砼浇注,其基础规格为1.0×1.0×1.0米。砼中水泥、黄沙、石子(瓜子片)的配合比为122;水灰 比为0.4

4、绞车采用架棚支护时,要由外向里逐架进行,棚与棚之间要用撑木或拉杆连成一个整体,腰、帮要接严背实。棚距不超过0.7米。采用锚网支护时,锚杆的排间距为800×800mm

5、绞车电机应安装在小绞车窝的里侧,操作空间距不得少于0.8米;操作按纽上架,开关摆放整齐且不得妨碍人员操作。

6、其它按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船用绞车厂家

船舶中的航标不必区分左、右岸的内河航标按背景明暗确定,其颜色是:背景明亮处为红色(黑色);背景深暗处为白色。内河航标配布类别,航标配布类别是从航道条件与运输需要出发。

而就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的布设、设标密度的控制,舷梯绞车等航标配布问题所作的分类。航标配布类别应根据航道的条件与运输的需要,以河区为单位,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以后确定。航标配布类别的技术要求如下:类航标配布: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。白天,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见次一座标志;夜间,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见次一盏标灯。第二类航标配布: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。在船舶昼夜通过的河段上配布发光航标,其配布密度与类航标配布相同;在船舶白天通过的河段上配布不发不航标,其配布标志密度与类航标配布相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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